青海互助法院調解一起因房屋裝修引起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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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互助縣法院民事審判庭依法審理了一起因房屋裝修引起的糾紛,經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涉案現場實地檢視並進行耐心調解,最終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原告同意被告繼續履行合同,並給付被告裝修尾款2300元,使這起房屋裝修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青海互助法院調解一起因房屋裝修引起的糾紛

2019年6月15日,原告趙某與被告李某簽訂《裝修合同》,原告將自己位於互助縣威遠鎮某某小區的住房委託給被告進行裝修。約定承包方式爲包工包料,雙方還對施工內容和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等進行了協商約定。合同簽訂後,原告將房屋交給被告施工,並陸續以微信轉賬方式支付給被告房屋裝修款53000元。2019年12月份,原告到被告指定的店鋪挑選牆布,向店家支付材料款5595元及安裝費550元,另購買衣鉤、拉手等支付費用250元。原告給被告共支付工程款59395元。裝修中,被告只是進行了簡單裝修,部分工程仍未完工。原告遂起訴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裝修合同》,並返還房門裝修款6000元。

鑑於本案被告已經完成了部分裝修工作,爲了促使雙方當事人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權衡考慮各自的利益損失,經過主審法官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最終原告同意被告繼續履行合同,並當庭給付被告裝修尾款2300元。

以案釋法

近年來,因房屋裝修引起的糾紛頻發,遇到此類情況,首先,要選擇專業的有資質的裝修公司,家裝企業不僅應當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還應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其次,雙方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完整的裝修合同,明確約定施工範圍和工期,還有承包方式和工程驗收、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還要明確約定違約責任。最好細化工程報價單,包括材料名稱、品種、規格等。在產生糾紛時有理可循,更方便取證;再次,要注意保留裝修過程中的每一個憑證,尤其是收費憑證。

若是因爲工程量和裝修質量產生糾紛,應當第一時間保護現場,固定證據,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部門到現場進行鑑定;最後,遇到糾紛先要進行協商,與裝修公司進行溝通,若是協商未果,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進行反映尋求幫助,最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