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引糾紛 裝修作婚房主人收回須賠償

安宅吧 人氣:2.12W

本站訊 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近援助了一起朋友間因房屋租賃引發的糾紛事件。房主借給朋友做婚房,而朋友租下進行了裝修,結果房主提前收回,爲了裝修費用承擔問題鬧得雙方如仇人。這起糾紛案耐人尋味,也許廣大讀者從中能得到啓迪和教訓。

房屋租賃引糾紛 裝修作婚房主人收回須賠償

房屋租賃引糾紛 裝修作婚房主人收回須賠償

“借雞生蛋”卻節外生枝

王強來自四川,2007年大學畢業後來蘇州工作。2011年初,眼瞅着房價越躥越高,王強竭力勸說家人自己想在蘇州置業安家,並四處遊說親朋好友,終於在家人和親友的贊助下湊齊了首付,在市區買了一套商品房,過上了“房奴”的生活。

王強雖爲人忠厚、勤奮好學,也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但是一直未遇到意中人。所以王強入住新房後並未立即裝修,只是簡單的放了一張、一張桌子和幾隻凳子進去就算成了“家”。即使這樣,在同事心目中,王強也算是過上小康生活了,王強自己也沉浸在擁有了自己的家的幸福中。新房入住後不久,王強考上了上海一所高校的研究生,於是王強重又住進了學校的集體宿舍,蘇州的房子也就暫時閒置下來。就在這個時候,王強的哥們小尹正要結婚,女方家庭也在施壓,小尹絕望之餘想到了“借雞生蛋”的招。

小尹幾經央求,王強礙於情面將房子暫時半租半借的給了小尹作爲婚房使用,約定租期一年。當時王強只是口頭上說估計自己研究生畢業後纔會用到房子,小尹也就理解爲這個房子自己可以租住2-3年。此後小尹就開始裝修、“喬遷”、結婚,儼然自己就是這套房子的主人。

房主無奈之下

尋求法律援助

時間到了2012年11月,王強家中突發變故,難以應付每個月高達3000元的按揭貸款,加上自己已經完全脫產學習,再過兩年畢業後前途也還未知,面對一月一次的房貸王強是一籌莫展,終在父母的建議下,只能選擇忍痛賣掉房子。

王強在房子租期屆滿之前打電話跟小尹說了自己要賣房子的想法,卻得到了小尹的堅決反對,小尹堅稱自己當時租房子時考慮到可以租住少2-3年的,所以才花費了4萬元左右把本是毛坯房裝修了一番,現在王強突然不再續租了,王強應該承擔自己當時的裝修費用。

雙方雖然經過多次溝通,但均不歡而散,昔日親如兄弟的朋友一下子變成了仇人一般。小尹不但不接王強的電話,甚至故意躲着王強,而更爲鬱悶的是近幾個月一直靠借錢還貸的王強,不僅房子被小尹夫妻佔用着,無法讓他搬出去,他們還拒絕開門讓買家看房。無奈之下,王強近只得來到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

值班律師詳細瞭解情況後告知王強,小尹的裝修行爲在法學理論上牽涉到的問題稱爲“添附”。本案中,房屋是王強的,但裝修材料是小尹的,現在小尹的裝修材料和王強的房屋結合到一起,已經無法分離了。

此時需要解決的問題是,這一結合有裝修材料的房屋應當歸誰所有,獲得利益的一方應當如何給予受損的一方以補償。一般認爲,動產和不動產添附的,所有權應當歸不動產所有人所有,同時,在考慮各方過錯的情況下,由獲益的一方給予受損的一方以補償。基於以上原理,此事件中,小尹某些添置的物品,如冰箱、彩電、洗衣機等,是可以帶走,不構成添附,自然是自己帶走,有些已經裝修到房子上無法帶走的裝修材料,則構成法律上的添附,故應當歸王強所有。但因爲王強由此獲得了收益,故需要補償小尹所遭受的損失。

王強當即再次電話聯繫了小尹,希望大家互諒互讓,換位思考,看在曾是朋友的份上,坐下來好好談談,何況當時王強的確也是出於好心,纔將自己的新房子租借給小尹使用的。值班律師也在電話中對小尹進行了法律規定的解說。終,小尹答應與王強再做協商,積極配合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