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合同糾紛逐年上升 警惕“低價”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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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是傳統裝修旺季,10月17日,北京西城法院召開涉家裝合同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指出近5年來該院受理的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在所受理的291件案件中,家庭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以下簡稱家裝案件)佔八成以上。爭議主要集中在質量、工期、裝修資質、設計變更以及後續保修問題等方面。

會上通報的案例顯示,一些有家裝意向的消費者出於怕麻煩或想省錢的目的,常會選擇找“熟人”、路邊施工隊或爲正規公司打工的包工頭進行裝修。但這種選擇經常會爲日後發生家裝糾紛埋下“伏筆”。

家裝合同糾紛逐年上升 警惕“低價”套餐

據介紹,王先生對門鄰居家正進行室內改造裝修,因覺得效果還不錯,王先生便跟正在施工的包工頭商量,口頭約定以包乾價格21000元改造家中客廳。在支付了10000元定金後,包工頭僅讓工人拆除了現場玻璃隔斷,後以現場有增項需要增派人手爲由要求王先生支付剩餘工程款,否則停工。王先生不同意,包工頭和工人隨後失聯,就再也沒有出現,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另找他人完成了改建工程。

法官提示,另有消費者雖然已經與建築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但針對承包方式,合同僅寫爲“包工包料”。而“包工包料”只是裝修行業的慣用說法,消費者應搞清楚“包工包料”到底是包什麼工、包什麼料。明確裝修範圍和材料資訊,做好限制增項的約定。法官建議在合同中增加“實際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增項,增項以消費者書面確認爲準,並以實際工程量結算”等類似字樣。

此外,依照法律規定,對於因施工單位施工進度安排不合理、工程質量不達標、設計方案改動而導致工期延誤的,消費者可按照施工合同約定要求施工單位向其支付相應的工期拖延違約金。如果沒有違約金約定,可以主張實際損失。

眼下,一些傳統家裝公司會透過互聯網發佈廣告吸引客戶,線上下單、線下交流並簽訂合同。法官提醒,由於網絡的虛擬性和隱蔽性,消費者在選擇互聯網家裝時要格外注意,簽訂書面《裝飾裝修合同》,注意辨別合同簽訂的主體,避免線上聯絡的是所謂互聯網裝修公司,而真正籤合同的卻是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此外,消費者還要警惕裝修“低價”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