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讓出金】土地出讓金種類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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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讓出金

【土地讓出金】土地出讓金種類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土地出讓金是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透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種類

【土地讓出金】土地出讓金種類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第2張

土地出讓金可以具體分爲以下幾類:

第一、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的,以按規定計算應當補繳的價款爲土地出讓價款。

第二、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以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爲土地出讓價款。

第三、變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以按規定計算應當補繳的價款爲土地出讓價款。

第四、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的,以繳納的續期價款爲土地出讓價款。

第五、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的,以按規定計算應當補繳的價款爲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第一、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照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來計算土地出讓金,如果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按照全部地價的40%來計算。

第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照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進行計算。

第三、透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的40%來計算土地出讓金。

第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照不低於40%的標準來計算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返還方式

第一、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購買安置回遷房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透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爲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援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00平回遷房建設,回遷房建成後無償移交給動遷戶。

第二、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拆遷(代理拆遷、拆遷補償)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開發商先期介入拆遷,政府或生地招拍掛,由開發商代爲拆遷。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部分返還,用於拆遷或安置補償。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透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爲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援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00平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拆遷費用支出。國土部門委託房地產開發公司代理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約定返還的3000萬中,用於拆遷費用1000萬元,用於動遷戶補償2000萬元。企業實際向動遷戶支付補償款1500萬元。

第三、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開發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先期介入,或生地招拍掛,政府爲減輕開發商的負擔,對開發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部分進行返還。

一般情況下,由於實施了土地的儲備制度,政府將生地轉化爲熟地後再進行“招拍掛”,動拆遷問題已妥善得到解決,土地的開發工作也已經基本完成,周邊的市政建設將逐步完善,水、電、煤等市政都有計劃地分配到位。即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國土部門已將擬出讓的土地處置爲淨地,即權屬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無地面附着物的宗地。

但是在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的實際工作中,大量存在着“毛地”出讓的情況,尤其是在企業改革、改制處置土地資產時,這種情況更比比皆是。

因此,很多政府部門在招拍掛出讓土地後,都會以土地出讓金返還的形式,用於開發項目相關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防洪等工程建設的補償。

第四、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公共配套設施(學校、醫院、幼兒園、體育場館)

公共配套設施是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是企業立項時承諾建設的,其成本費用應由企業自行承擔。而且開發商在制定房價時,已經包含了公共配套設施的內容。

此業務實質上是土地出讓金的折扣或折讓,應收到的財政返還的土地出讓金應衝減“開發成本——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企業將建成的公共配套設施移交給全體業主,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不屬於視同銷售行爲。因爲開發商透過設定房價,從銷售給業主的房款中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

第五、政府將土地出讓金返還給其它關聯企業或個人

目前土地招拍掛制運作過程中,出於各種考慮,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的關聯企業進行部分返還,用於企業經營獎勵、財政補貼等等。

第六、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未約定任何事項,只是獎勵或補助

在土地招拍掛制運作過程中,出於招商引資等各種考慮,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返還,用於企業經營獎勵、財政補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