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消防驗收 36名業主拒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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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5月28日7戶業主拒收樓後,5月31日,惠州鵬達麗水灣小區再有36名業主書面拒絕收樓。拒收樓者稱,開發商未依法出具《工程竣工備案驗收表》。開發商承認消防未經驗收。惠州市消防局表示在5月29日收到開發商提交的驗收申請,驗收將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

       2月28日,是多數鵬達麗水灣業主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的收樓日,當天,開發商稱春節前包工頭攜款潛逃致工期延遲,建議業主5月28日再開始前往收樓。5 月31日上午9時,8號樓的近20名業主先後前來收樓。當他們向開發商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備案驗收表》時,開發商無法出具。當天,共有36名業主以書面形 式提交拒絕收樓聲明。

未經消防驗收 36名業主拒收樓

       惠州市鵬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晶表示,開發商組織各方驗收後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報告》已可以證明房屋合格。業主要求的《工程竣工備案驗收表》, “只是辦房產證所需,而非收樓前的必需檔案”。對此觀點,先後有業主列出多項法規進行反駁。此後開發商一週姓經理解釋,在惠州,在收樓前拿不出工程竣工備 案驗收表的,普遍都是開發商自行組織五方(勘察、建設、施工監理、設計)進行驗收。

       對於“在沒透過消防驗收的情況下,爲什麼通知業主去收樓”等疑問,楊晶表示,通知收樓不等於強迫收樓,而是出於自願。起小區正式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報 告需要過幾天才能拿到。周經理則表示,沒放置消防水帶時因爲擔心驗收前會遭到盜竊。該設施將在1個月內補齊。

       住建局:應有消防、質檢等專項驗收

       5月31日,惠州市住建局建築市場管理科劉科長認爲,在現行法律規定下,開發商組織五方驗收後,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報告》在程序上完成了收樓的必備條件。但出具該報告同時,也應有消防部門的驗收,另外,“還應有質量檢測、人防、環保”等專項驗收。

       消防局:未驗收前無法前往執法

       “可以確認,鵬達麗水灣還沒經過消防驗收。”5月31日下午,惠州市消防局法制監督科科長滕樹林表示,5月29日,該局接到鵬達麗水灣開發商提交的消防驗 收申請,根據有關法規,消防部門將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消防合不合格,屆時將得出結論。”當日,有業主向消防局書面舉報麗水灣的消防水帶未裝好, 煙感器被遮蔽等。滕樹林表示,在未組織消防驗收前,消防局無法前往執法,但會知會開發商儘快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