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環境健康安全高峯論壇在京召開 探索公衆健康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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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由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主辦的“室內環境健康安全高峯論壇暨首批獲得中國環境標誌空氣淨化器產品認證頒證儀式”在北京舉行,與會專家和企業界代表就“破解居室污染難題,探索保護公衆健康解決方案”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同時爲天津深呼吸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萊克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豹米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企業4家符合空氣淨化器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的產品頒發了認證證書。

室內環境健康安全高峯論壇在京召開 探索公衆健康解決方案

  首批獲得中國環境標誌空氣淨化器產品認證企業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峻。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臭氧、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污染水平居世界之。面對室外空氣的污染,人們在室內停留的時間大幅增加,而城市室內環境也經歷了急劇變化。大量人工複合材料用於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傢俱和室內物品,其中一些材料會釋放甲醛、苯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與發達相比,我國近年來室內空氣質量問題較爲嚴重,特別是PM2.5、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SVOC)等的污染問題。

室內環境健康安全高峯論壇在京召開 探索公衆健康解決方案 第2張

  環境保護部環境認證中心主任劉尊文主持論壇

室內空氣污染對人的健康影響不容忽視,需要對此有足夠重視,並採取相應措施應對和防範。業內有關專家提出了若干建議,包括:降低大氣污染對室內空氣質量的影響;避免室內吸菸,保持通風,採用性能合適的空氣淨化器,以控制室內空氣污染源;制定和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相關標準和法規;在建築設計階段考慮室內空氣質量要求等建議。

近年來隨着公衆對霧霾和室內裝飾裝修造成的甲醛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關注。促進了空氣淨化器行業的快速發展。然而,在行業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很多的問題,如很多產品所謂的淨化效能均達不到所宣傳的高性能。空氣淨化器的實際效果與所宣傳的不符。淨化器標註不合理等現象,嚴重誤導了消費者對空氣淨化器產品的選擇,甚至有消費者對淨化器的產品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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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環境健康安全高峯論壇現場

另外,市場過度追求空氣淨化器的潔淨空氣量(《空氣淨化器》(GB/T18801)標準中定義:潔淨空氣量是指器具在額定狀態和規定的試驗條件下,針對目標污染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淨化能力的參數,表示器具提供潔淨空氣的速率,用字母CADR表示,以立方米每小時(m³/h)爲單位),而實際上,人們日常在使用空氣淨化器時,通常包括三種情況,一是房間內空氣質量極差,需要開啓強模式快速淨化,二是長時間在房間活動開啓的持續穩定模式,三是夜晚睡眠時開啓的睡眠模式。而且不同地域,不同大小的房間,對空氣淨化器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因此,在關注產品的強模式性能的同時,更應關注穩定模式和睡眠模式下的潔淨空氣量。

據瞭解,環境保護部頒佈實施的環境標誌空氣淨化器標準,從產品設計、生產、使用、到終的廢棄和回收全生命週期進行控制,該標準除了在生產過程中要求企業在原材料選擇上必須符合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要求外,還要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去除細顆粒物(PM2.5)的淨化能效不小於5.0 m³/ (W· h ),去除甲醛或甲苯的淨化能效不小於1.0 m³/ (W· h )。同時明確了根據不同房間的適用面積來確定對PM2.5、甲醛或甲苯等室內空氣中主要污染物的潔淨空氣量(CADR)提出嚴格的指標要求要求(見附表)。考慮到消費者在實際使用空氣淨化器時,除了關注產品在強淨化模式下潔淨空氣量(CADR)的要求,還對低噪聲執行狀態潔淨空氣量提出量化指標,因此,該標準在關注產品的CADR值的同時,還對產品在低噪聲執行狀態下,針對不同的適用面積的CADR值提出了嚴格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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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去除細顆粒物(PM2.5)的潔淨空氣量限值要求

據瞭解,環境保護部頒佈實施的環境標誌空氣淨化器標準將引導企業生產更多更加適合普通百姓家庭使用的淨化器產品,今後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產品時應重點關注以下兩個方面:1.看產品是否貼有中國環境標誌;2.根據房間的不同,選擇適合的淨化器產品。(來源:新浪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