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裝修房屋入住後發現漏水 屢修不好,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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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避免開發商有拖延至保修期外推卸責任的嫌疑,徐女士應該考慮透過司法途徑,就房屋質量問題和維修要求開發商“大修”,不要因爲怕“打官司”麻煩而讓自己權益受損。

全裝修房屋入住後發現漏水 屢修不好,該如何維權?

市民徐女士:

去年我購買了一套全裝修房,年底交付使用後我便入住了。可一年來,我被反反覆覆的漏水折騰得夠嗆。入住沒多久,我就發現客廳牆角起殼,物業來修補了,可一下雨又漏了。一年來反反覆覆修了七八次,漏水沒修好,牆面的縫隙倒是越來越大了。發現牆面起殼的真正原因,是北面開放式陽臺防水沒有做。我想問:全裝修房屋入住後出現問題誰來解決?出現問題如何維權?

記者調查:

依據《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細則》,所謂的全裝修房,是指房屋在交鑰匙前,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已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廚房和衛生間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

無論是全裝修房還是毛坯房,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一般房屋裝修工程保修期爲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爲5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開發商和業主訂立。無論是否爲全裝修房,只要出現問題,在保修期內找開發商維修(或開發商委託的物業公司),費用由開發商支付;保修期外則找物業維修,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

徐女士家的漏水是因爲防水未做到位,而防水工程,是開發商在建造房屋時就應該做好的,與是否爲全裝修房無關。對於未做防水引發的滲漏,小修小補難以解決。目前徐女士的房子在保修期內,雖然物業已屢次維修,但沒有根本解決問題。爲避免開發商有拖延至保修期外推卸責任的嫌疑,徐女士應該考慮透過司法途徑,就房屋質量問題和維修要求開發商“大修”,不要因爲怕“打官司”麻煩而讓自己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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