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坐便器再現質量問題 “”屢登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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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公佈了20個電子坐便器樣品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7個樣品檢測未達到安全標準要求,在質量性能方面,也有樣品表現一般。近兩年,電子坐便器產品的相關質量監督、檢測及比較試驗已經成爲家居質量領域關注的焦點,屢次檢測結果顯示,整體合格率較低,“大品牌”也常常登黑榜。

智能坐便器再現質量問題 “”屢登黑榜

 三樣品有嚴重安全隱患

據介紹,本次比較試驗樣品涉及19個企業生產或經銷的20個品牌,樣品售價主要集中在1000 元至3000 元之間,是消費者選購電子坐便器的主要價格區間。

經測試,3個樣品接地指標有嚴重的安全隱患,分別爲標稱生產/經銷企業爲“深圳市摩普衛浴有限公司”、標稱品牌爲“MOPO 摩普”、型號爲“MP805”智能座便潔身器;標稱生產/經銷企業爲“浙江特潔爾智能潔具有限公司”、標稱品牌爲“Tejjer 特潔爾”、型號爲“TB-218ZA”智能坐便器;標稱生產/經銷企業爲“上海復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標稱品牌爲“FLORY 樂瑞”、型號爲“FDB696”的智能坐便器。

在質量與功能的相關項目中,有5個樣品未使用達標的阻燃材料,3個樣品輸入功率和電流明示與實測差距大,2個樣品使用說明有缺失。此外,明示有噴嘴自清潔功能的5 個樣品經測試1 個樣品試驗後有殘留。

 黑榜常見“熟臉”

新京報記者梳理近年來電子坐便器的相關質檢、比較試驗結果發現,此類產品的合格率不高,而且一些品牌頻頻登上黑榜。

在2015 年12月江蘇省質監局公佈的電子坐便器產品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報告中顯示,標稱生產單位“深圳市摩普衛浴有限公司”、商標爲“摩普”、型號爲“MP-809A”、生產批號爲“2014/3/28”的潔身器(智能馬桶)“標誌和說明”、“輸入功率和電流”不合格。

今年1月,質檢總局公佈的智能坐便器等節水產品的抽查結果中,標稱生產企業“浙江特潔爾智能潔具有限公司”、商標爲“特潔爾”、型號爲“TB-288Z”的智能坐便器被檢測出“耐熱和耐燃”項目不合格。

 頻上黑榜

5月4日,質檢總局官方網站上發文稱,2016 年將針對10類重點消費品領域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其中,明確提到“智能馬桶蓋”包含其中。在質檢總局和地方質檢、工商部門近兩年的抽查中,“智能馬桶蓋”產品屢上黑榜,其中不乏“大品牌”。

1月14日,質檢總局公佈了智能坐便器等節水產品的抽查結果,經檢驗,有18 家企業生產的18 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產品商標涉及歐路莎、貝朗、浪鯨、美加華等。其中,歐路莎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 歐路莎”牌“IT-511”型號的智能坐便器“安全水位技術要求”、“水箱安全水位”、“耐熱和耐燃”三項目不合格;貝朗(中國)衛浴有限公司生產的商標爲“貝朗”牌“C21116W-3”型號的一體式智能座便器“耐熱和耐燃”項目不合格;佛山市家家衛浴有限公司生產的“ 浪鯨”牌“ICO-535”型號的智能坐便器“接地措施”、“耐熱和耐燃”兩項目不合格;佛山市美加華陶瓷有限公司生產的“美加華”牌“MB-1880-B-1”型號的智能坐便器“耐熱和耐燃”項目不合格。

2015年12月30日,江蘇省質監局公佈的電子坐便器產品和節水型坐便器產品抽查報告顯示,東鵬、科勒、歐路莎、諾維達、APPOLLO JOYOU等知名品牌都有項目被檢測不合格,涉及到“輸入功率與電流”、“標誌與說明”等項目。

2015 年8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發佈“流通領域智能坐便器類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公示”顯示,北京市場上5 款在流通領域銷售的智能坐便器曝出質量問題,其中標稱“佛山市順德區樂華陶瓷潔具有限公司”生產的“ARROW箭牌衛浴”牌AK1002 規格智能座便器等五款產品不合格。主要問題爲清潔率、標誌和說明、接地措施、電源線連接和外部軟線、內部佈線、整機耗電量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常見問題

目前,電子坐便器類產品的監督檢測往往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部分:通用要求》、GB4706.53-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座便器的特殊要求》、GB/T23131-2008《電子座便器》、JG/T 285-2010《坐便潔身器》、GB21551.2-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抗菌、除菌、淨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等標準。

據中用電器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魯建國介紹,GB4706.1-2005和GB 4706.53-2008均爲強制性標準,企業產品均應執行,這兩項標準主要監督產品的安全性能。GB21551.2-2010則是對提供除菌相關功能的產品進行強制性約束。此外,對於產品質量、具體效能等指標,包裝上應該標註執行標準,質監部門根據所標註標準進行檢測。在檢測結果中,經常不合格的項目有標誌與說明、接地措施、耐熱和耐燃、輸入功率和電流等。

標誌和說明項目:若生產廠家未按照標準規定進行產品標誌和說明,則產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可會危及人身安全。例如,額定輸入功率或額定電流未標出,則消費者無法根據標示選擇正確的接線,當產品實際的輸入功率與產品的額定值相差太大時,可能發生線路過載,加速線路老化,破壞絕緣,甚至引起火災;接地符號未標出會對維修工作造成困難;如果說明書未包括身體、感知、智力能力缺陷或經驗和常識缺乏的人(包括兒童)的使用說明,則這部分人輕者不知如何使用,重者因錯誤使用而造成產品損壞或人身傷害等。

接地措施:如果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產品在漏電情況下就缺少相應的保護,用戶在使用過程中碰到電機金屬外殼,就會觸電。

耐熱和耐燃:是電器安全標準強制性要求,若電器產品中的非金屬材料耐熱耐燃性能不符合要求,當產品出現故障或過載時,可能會發生冒煙、起火等事故,直接危害使用者人身安全。

輸入功率和電流:如果輸入功率過小,在使用過程中不能提供足夠的動力,會造成消費者在使用產品的某些功能產品無法正常運轉,達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產品很容易出現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