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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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怎麼算的呢?有些青島市民還是對二手房交易稅費摸不着頭腦,那麼裝修網小編就給青島的小夥伴們詳細分析二手房交易稅費吧!

青島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怎麼算?

一、交易契稅

在買房過程中,契稅是應由買方交納的,交稅比例是:

1、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

我市規定凡同時符合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 .0以上的住房爲普通住宅。其中單套建築面積以房地產登記部門的登記資訊爲準,住宅小區的建築容積率由規劃部門提供。(建築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

2、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非普通住宅包括網點房、商業用房、別墅、公寓、寫字樓和其他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住宅。其中網點房、商業用房、別墅、公寓、寫字樓這些房屋不論面積大小,只要房產證註明它的使用用途,都被看作是非普通住宅。

二、土地收益金

青島市規定已購公房上市交易時要交納成交價1%的土地收益金。按規定土地收益金由賣方交納。例如成交價爲30萬的房子,土地收益金交納3000元。

 三、營業稅

根據新規定,2005年6月 1日後,本市個人轉讓其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必須全額徵收營業稅,稅率爲5.5%。個人轉讓其購買超過2年(含2年)、且符合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免徵營業稅。個人轉讓其購買的非普通住房超過 2年(含2年)的,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該房屋購置原價後的餘額繳納營業稅。

舉例說明:

1、購買兩年內轉讓一套普通住宅,當時購入價格爲30萬元,現在過戶價格爲50萬元。

全額的營業稅5.5% 50萬x5.5% = 2.75萬

2、購買兩年以上再次轉讓一套非普通住宅,當時購入價格爲40萬元,現在過戶價格爲60萬元。

差額的營業稅 5.5% (60-40)x5.5% = 1.1萬

四、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核定徵收率爲:除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外,對個人已購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資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等六類住房出售所得,個人所得稅覈定徵收率不低於 1%;其他覈定徵收率不低於 2%。此外,對個人轉讓自用 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夫妻雙方)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對於認定居住滿5年以上的住宅,應以房產證發證日期或是契稅交納日期爲準。 已購公房兩證合一的情況應以公房舊證日期爲下證日期,但是有繼承、變更、贈與情況除外。

對於贈與的房產、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的應該徵收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用本次交易價格或是評估價格減去房屋的原價值計算差額,房屋的原價值由地稅部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