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送面積”靠不靠譜,購房前弄清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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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類樓市促銷手段花樣百出的,買房贈送面積的做法靠譜嗎?業內人士指出,購房者應詳細瞭解不同樓盤贈送面積的不同做法,區分其合法性、實用性,才能讓這部分贈送面積變得靠譜起來。

買房“送面積”靠不靠譜,購房前弄清三件事

在各類樓市促銷手段花樣百出的,買房贈送花園、露臺、飄窗等全部或部分面積的銷售形勢已四處可見,在一些城市的贈送面積甚至成爲了普遍的做法,每個樓盤都有或多或少、送法各異的“額外面積”。在一些樓盤的推銷過程中,售樓人員還會着重介紹這部分“贈送”的面積如何實用、如何能讓實際得房率超過。

那麼,這些贈送面積的做法靠譜嗎?特別是一些要在交房後二次封閉改造的贈送方式,不會面臨什麼風險嗎?業內人士指出,購房者應詳細瞭解不同樓盤贈送面積的不同做法,區分其合法性、實用性,才能讓這部分贈送面積變得靠譜起來。

買不買看實際需求

目前樓市一些熱賣的戶型產品贈送面積極爲常見,贈送面積普遍在原戶型面積的5%~10%,陽臺、花園、飄窗等計一半面積更是成爲樓盤常見的贈送手法。這類戶型的贈送面積經過改造後,基本能實現兩房變三房,三房變四房,使用率得到了改善。

然而,業內人士也指出,近年來因面積贈送而產生的糾紛呈上升趨勢。在這些案例中,有一種“送面積”是噱頭,用數字遊戲迷惑消費者,讓購房人難以比較房屋的單價;另一種是“偷面積”,會影響戶型整體的採光、通風設計和日常使用。而發生糾紛以後,這些“贈送面積”不會計入建築面積,在房產證上也沒有體現,所以一旦出現問題,權益很難得到法律保護。

因此,購房者需要理性看待“買房送面積”,根據自己的住房實際需求去衡量,再決定是否要購買。如果產品設計合理,開發商“贈送”面積能被合理使用;但如果只是衝着“贈送”而出手,一旦戶型設計不合理,就會增加購房者後期裝修成本,甚至造成使用不便,那就得不償失了。

分清合法贈送和非法贈送

專業人士還透露,目前很多樓盤所宣傳的贈送面積大部分是規定不計面積的。比如根據相關規定,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地下室淨高滿2.1米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飄窗分爲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淨高高於2.1米要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同樣,閣樓淨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因此,如果開發商將這些也計入“贈送面積”,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頭罷了,而若是有類似贈送3/4的陽臺面積,那纔算是真的贈送了購房者面積,得到了實惠。

記者瞭解還發現,一些樓盤的贈送面積都是不計入產權證的,這就意味着這些贈送的露臺、院子等只有使用權,像公共的樓頂平臺等則屬於業主共有部分,開發商不能約定爲屬於某一戶業主使用。“實際上真正贈送面積,就是在產權證上實際面積上收錢打折,比如產權證上120平方米的房子,開發商只收110平方米的錢,那10平方米才能算是贈送,否則就不能算作贈送面積。”有房產局工作人員表示,所謂“贈送面積”,其建築成本可能已被分攤進了房價,買房更應該重點關注房屋的質量、配套等要素。

律師對此類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也特別指出,贈送面積通常分成2類,一類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夠入房產證的面積。如果這些部位出現了質量問題,開發商理所當然的應履行保修義務;另一類是沒有寫入房產證的贈送面積。對該類贈送,律師認爲,沒有寫入房產證的贈送面積其實是違法的,這些面積應該屬於小區所有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將這些面積贈送給私人使用。如果這些業主共有的地方出現了質量問題,開發商也應該根據保修合同履行保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