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光污染給兒童的眼睛惹了“大禍”

安宅吧 人氣:1.16W

談起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大家能夠舉出很多例子,但說到光污染,很多人卻摸不着頭腦。其實,隨着現代社會對光的不斷開發利用,光在造福人類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光污染的危害就在我們身邊。

LED光污染給兒童的眼睛惹了“大禍”

“光”給眼睛惹了禍

謝梅芬在湘潭市中心醫院眼科工作了20多年,近日,一對前來就診的母子讓她印象深刻,因爲母子兩人的眼睛都出現了問題。母親主要是因爲用眼過度造成勞損,但小孩才10多歲,平常看電視、看書也都十分注意用眼衛生,爲什麼還是出現了視力問題呢?後來母親回憶,她冬天給兒子洗澡時怕小孩感冒,經常開兩臺浴霸給兒子取暖,殊不知,正是浴霸的強光灼傷了小孩的眼睛。

謝梅芬醫生告訴我們,在過強光線的照射下,額外進入眼睛的光線,超出了瞳孔的正常收縮阻擋光線的能力範圍,長期受其影響會對眼睛有很大的損傷。除可見光外,光線中還含有紫外線、紅外線、射線等,而這些光也會對眼睛造成損傷。由於小孩的眼睛比較脆弱,對光線的感知更爲敏感,就更容易受到傷害。

強光對眼睛造成的損傷主要包括黃斑病變、屈光不正、青光眼、白內障等。紫外線充足的高原地區的老人更容易患上白內障,這是光污染典型的例子。

光污染危害大

近日,家住盤龍名府的謝女士向我們反映,她家臥室的窗戶正對着某酒店的大型LED廣告屏。但近該顯示屏燈一亮就是一整晚,拉上窗簾後整個房間還是通亮,使得謝女士的睡眠質量嚴重下降。她上網搜尋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正處在“光污染”的環境中。

市質監局計量科負責對部分單位的光學儀器(如激光儀、X光、照度計等)進行校準。該科室負責人彭激文告訴我們,光照的不合理使用會帶來光污染。玻璃幕牆反射眩光帶來的是“白亮污染”,亮度過大的夜景照明是“人工白晝”;娛樂場所的彩色光源構成了“彩光污染”,除了對人的眼睛、作息、面板等造成影響外,還能產生其他危害。

市環保局專家介紹,夜間的燈光會擾亂植物生理節奏,妨礙其正常發育、生長和繁殖。尤其是垂柳等對光線敏感的植物,遭受長時間的夜間光照,葉莖會病變、枯死;城市建築中的玻璃幕牆反射所產生的折射光,會使人產生眩暈、暫時性失明,偶爾還會引發交通事故。由於城市的建築多玻璃瓷面等,城市裏的日光難以被吸收,這又成爲了“熱島效應”的原因之一。

光污染易被市民忽視

我們從市環保局瞭解到,近幾年環保熱線也接到過有關光污染的投訴,但與水、氣、聲、固廢等類型的污染投訴相比,光污染的投訴明顯“冷清”很多,在全年數千起投訴中只佔了幾起。投訴者主要居住在建設路口、基建營等城市繁華地段附近,投訴的原因也主要是因爲商場大型LED廣告屏燈光太亮,影響夜間休息。

我們隨機採訪多位市民,發現他們對光污染的瞭解並不多。市中心醫院全科醫學部符桑醫生表示,光污染的確會帶來很多健康問題,如眼睛乾澀、腫脹甚至疼痛,也影響睡眠及正常生活,造成人體內激素分泌紊亂等。但很少有市民會將這些症狀與光污染聯繫起來。

符桑告訴我們,其實很多光污染的危害是可以避免的,我們可以採取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如安裝加厚的窗簾、外出時佩戴質量可靠的偏光鏡等,儘量減少光污染對生活、健康造成的影響。

部門監管亟需完善

很多光污染的危害,單憑市民一己之力很難解決,因此加強部門監管十分重要。

市環保局法宣科負責人告訴我們,《環境保護法》缺少對光污染防治的明確規定,因此他們即使接到了相關投訴,也難以進行有效的處理。他表示,局部的光污染或許還可以透過限制、移除光源得到防治,但是要全面防治光污染,則需要局部完善與整體規劃相結合。

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工作人員建議,可以考慮在將來建設光污染監測平臺,定期對城市不同區域的天空亮度、地面亮度、光照度等指標進行測評,記錄城市光環境發展的進程,基於標準和規範進行光污染控制。同時光污染的立法工作也需建立在完善光污染評價體系基礎之上,有了對光污染嚴重程度的評價和判斷,方能爲立法提供充分的操作依據。

相關連結

遇到光污染的糾紛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人們被光污染所困擾卻不知道如何處理。之所以很多人遇到此類問題卻無所適從,主要是因爲法律的宣傳和普及還不夠深入。

儘管目前沒有專門的光污染法律,但我們可以從現行法律、法規中,爲常見的光照妨害事件找到解決途徑。法律上將光污染帶來的侵害稱爲“光照妨害”,這是一種由光能量釋放導致的危害。至於光污染糾紛的法律適用,可在我國現行《物權法》、《民法通則》中找到相關依據。其中,《物權法》對不動產相鄰關係和處理污染糾紛做出了規定,《民法通則》對“採光權”進行了明確規定。光照妨害的認定和處罰,實際可以參照相鄰權、採光權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由於目前污染法並沒有出臺光污染防治的具體法規,司法機關處理水污染、大氣污染案件時,也是按照“相鄰妨害”原則進行解決的,這對於光污染同樣適用。至於侵害程度的認定,市民也可以參照《物權法》等對採光權的相關規定收集證據,測算侵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