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這些新規將改變你的家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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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多項家居新規開始實施,對於家居行業而言,這些新規將對行業的產業發展、產品升級、行業整合影響深遠;對於消費者而言,能夠明確什麼樣的家居產品是符合標準的,用起來更加安全。

2016這些新規將改變你的家居生活

定製家居產品有了固定標準

新規:1月1日起實施《全屋定製家居產品通用技術條件》

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傢俱裝飾業商會發布的《全屋定製家居產品》行業標準,對於傢俱、護牆板、門窗、吊頂、櫥櫃衛浴、樓梯等家居定製產品做出相應規範要求,並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全屋定製家居產品》行業標準中,對於定製傢俱的基本尺寸做出了明確規定。以櫃類傢俱爲例,標準中要求平開門櫃的掛衣空間深度應530毫米,摺疊衣物放置空間深450毫米,書櫃層間淨高230毫米。另外,標準中規定焊接部位應牢固,無脫焊、虛焊、錯位情況,同時,焊接點應均勻,焊疤高低差應不大於1毫米,沒有裂紋、氣孔、咬邊等缺陷存在。

此外,新國標還對現場驗收提出了明確要求:產品的顏色、外形、安裝位置、操作方向等應符合訂單要求;安裝牢固、端正;部件齊全,各種功能正常;五金件無鏽跡,活動部件啓閉順暢、手感無明顯阻滯現象;設計留縫隙處縫隙寬度一致、符合設計要求;密封膠整齊美觀;收口整齊,與牆體、櫃體等無明顯過大縫隙,無明顯崩口弧線;表面無槍釘、螺絲,無損傷;表面無污痕、膠痕及灰塵;現場整潔、無垃圾遺留。

消費提示:定製家居產品在家居產品中比較特殊,製作後想改變尺寸和退貨都比較困難,就連售後維修,比非定製家居產品都麻煩。因此,對定製家居進行一個大概範圍的數據認定,是考慮到用戶體驗後的調整。

 家電、兒童用品將“召回”

新規:1月1日起實施《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管理辦法》規定,消費品召回的範圍將實施目錄管理,消費品目錄由質檢總局制定、調整,擬首先從兒童用品和家用電子電器產品開始實施。其中,兒童用品主要包括11類產品,家用電子電器產品主要包括9類產品。值得注意的是,不僅是國內生產的產品,進口產品在召回上也享受“國民待遇”。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生產者是缺陷消費品的召回主體。對實施召回的消費品,生產者應及時採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風險,並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此外,《管理辦法》還將經營者、零部件生產供應商等納入到“責任鏈條”中:銷售者、租賃者、修理者、零部件供應商、受委託生產企業等相關經營者獲知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應立即向生產者通報並同時向所在地省級質檢部門報告。經營者獲知消費品存在缺陷,應立即停止銷售、租賃、使用存在缺陷的消費品,並協助生產者實施召回。

消費提示:消費者如發現進口產品存在缺陷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可向當地檢驗檢疫部門反映,可撥打12365熱線,也可透過進口消費品質量安全資訊監測點提交相關資訊。

 空氣淨化器明確了基本技術指標

新規:3月1日起實施《空氣淨化器》新國標

標準委發佈新修訂的《空氣淨化器》標準,明確了評價空氣淨化器的基本技術指標與空氣淨化器產品的標誌和標註。新標準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

據瞭解,本次修訂進一步完善了評價空氣淨化器的兩類基本技術指標。一是常態性指標,即“潔淨空氣量”(CADR),指空氣淨化器“在額定狀態和規定的測試條件下,提供潔淨空氣量的能力”,是針對目標污染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的淨化能力。二是長效性指標,即“累計淨化量”,指空氣淨化器連續工作過程中,“潔淨空氣量”(CADR)衰減至初始值的一半時,累計去除的目標污染物的總量。這兩個指標從淨化能力和使用壽命對空氣淨化器的性能做出了評價。

消費提示:今後消費者在購買空氣淨化器時,可以此標準爲根據,透過比較產品的潔淨空氣量、適用面積、使用壽命、濾材更換、能效等級、噪音等指標,來評測不同空氣淨化器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