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八成兒童傢俱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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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以前認爲,只要傢俱嚴格按照國標做、沒質量問題就行了,但陝西一則案例出來後,我們趕緊自查,結果出了一身冷汗。”商都路一家大型家居賣場有關負責人高皓稱,該賣場內近八成的兒童傢俱未貼安全警示標識,也屬於不合格的範圍。

調查:八成兒童傢俱不合格

 國標規定:兒童傢俱應標示安全警示語

高皓稱,看到這則消息,他們倍感震驚。他們以前只是嚴格要求質量標準,看檢測報告,而忽視了安全警示。

“我 們立即組織各品牌學習相關規定。”高皓稱,根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GB28007-2011)規定,兒童傢俱在使用 說明中必須標識適用年齡段和安全警示語。其中,應標明即“3~6歲”、“3歲及以下”或“7歲及以上”;有安裝需要的產品要求標註“注意!只允許成人安 裝,兒童勿近”;有摺疊或調整裝置的應標識“警告!小心夾傷”;有升降氣動杆的轉椅應標識“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耍”,以及“小心夾傷”、“在家長指導下 攀爬”等“警示”內容。

高皓說,該賣場隨後要求各個品牌認真學習相關標準,並依照相關標準進行整改。

 思考:爲啥小小警示標識難到位

高皓稱,他在組織本賣場進行自查的同時,也對同行進行觀察,結果發現賣場內大多數兒童傢俱品牌沒有警示標識。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今,《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GB28007-2011)已施行3年多時間,懸掛標識又不像降低有害物質含量那樣有超高的技術難度,爲何卻出現這種狀況呢?

“廠商的意識不到位是一關。”高皓首先來了一番自我批評,他說,如果賣場方面有嚴格的標準意識,堅決不讓沒有警示標識的產品進入賣場,這種情況就可以杜絕。對 於廠家爲啥沒有按標準進行標註,他們也進行了調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認爲只要質檢合格,不存在質量問題,不引起消費者投訴,就行了;二是部分品牌認 爲張貼安全警示標識,影響美觀、影響產品的展示效果;三是部分品牌擔心貼上“警告”等字眼,會讓顧客覺得傢俱有安全隱患。

提醒:市民的不聞不問也是重要因素

採訪發現,除了廠家、商家的因素,市民的不聞不問也是新國標施行三年,警示標識沒有到位的一個因素。

“我在賣場負責客服已經四五年了,儘管兒童傢俱沒警示標識很普遍,但卻沒有一個消費者反映這一問題的。”高皓說,在看到報道後,他有意識地到賣場觀察,發現不少顧客在選購兒童傢俱時,主動索要質檢報告,檢視傢俱的環保指標,卻沒有人詢問爲啥沒有警示標識。

在 商都路幾家大型家居賣場,記者隨機採訪了十位在兒童傢俱區停留的市民。對於兒童傢俱普遍存在的無安全警示標識問題,10人竟無一人注意到。其中,8人認爲 兒童傢俱的環保問題、質量問題是重要的,至於安全問題,還是家長多注意。其中2人認爲,安全警示很有必要,出現這種情況,賣場、品牌和政府部門都有責 任,而主要責任在於有關部門監管缺位。

“陝西省的做法有示範作用。”觀察人士林軒說,標準之所以規定兒童傢俱應有警示標識,是 因爲每年都會有一些兒童被傢俱磕傷或攀爬傢俱跌傷的事情發生。這些事情的發生,一是產品的設計問題,二是大人的監管問題。所以,三年前施行的兒童傢俱 標準要求,兒童傢俱要進行圓角處理和張貼安全警示標識,一方面要求企業必須生產有利於保護兒童的傢俱;二是警示有兒童的家庭做好各種安全防護,防患於未 然。對於不落實兒童傢俱安全警示標識規定的,有關部門應加大監管、查處力度。

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選購合適年齡段的兒童傢俱,對於無警示標識、無品牌型號、無適用年齡段標註、無使用說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同時,向有關方面投訴,讓不合格產品無處藏身。

 新聞回放:兒童傢俱無警示標識被判不合格

據華商報報道,陝西省質監局公佈的2015年第二季度兒童傢俱抽檢結果,共抽查了西安、咸陽、寶雞地區22家經銷企業的22批次兒童傢俱產品,不合格的竟非質量問題,而是因沒有警示標識。

據報道,本次抽查依據GB28007-2011《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等相關標準, 對兒童傢俱產品的外觀要求、理化性能、結構安全、力學性能穩定性試驗、力學性能強度試驗、甲醛釋放量、警示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涉及兒童傢俱產品的警示標識項目不合格。抽查的兒童傢俱中,21家品牌傢俱均顯示合格,只有徐州某傢俱有限公司生產的兒童傢俱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爲“警示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