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中買二手房八大注意事項 8個陷阱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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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有風險,投資須謹慎,。怎樣在買二手房的時候,去避免走彎路,請和裝修網小編來看看下面的相關二手房置業指南與巧避開相關的買房陷阱。

遼中買二手房八大注意事項 8個陷阱不得不防!

 2016年買二手房八大注意事項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

 二手房置業的八項注意

隨着置業觀念的悄然轉變,二手房以它價低、質量可靠、風險小以及即買即住的優點得到了衆多置 業者的青睞。專家建議,在日益高漲的房價形勢下,青年人的一次置業就應該根據自身實力選擇合適的次新房,以減輕還款壓力。

注意1 瞭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

因爲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所以,一定要徵詢原產 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並簽章。

注意2 瞭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係,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要 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注意3 瞭解所購“二手房”的準確建築面積

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現在的產權證上註明的爲準,其他面積不計在內。此外,還要考察 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注意4 瞭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

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併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 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規定的稅費手續。

注意5 瞭解屋內設施的交驗細節

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常常口頭向客戶保證,屋內裝修的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以及櫃子、熱水 器可以全部贈送。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客戶卻發現門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內狼藉不堪,而業主承諾的 空調、熱水器更是不見蹤影。

注意6 付款方式

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注意付款方式的一個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在付款方式 的選擇上標明,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給業主或中 介公司等。

注意7 交房時間

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還應該明確註明房屋交驗時間是在過戶後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 房屋交驗前產生的費用及房屋交驗時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另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在合同中註明 。

注意8 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時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這樣可大大有利於避免糾紛的發生。如悔約 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

 買二手房八陷阱不得不防

二手房,因爲其價格優勢以及周邊成熟的配套設施爲不少市民青睞。但相對於新開發的商品房,二手房買賣存在更多的風險。爲此,新報法律專家團成員,德欣律師事務所任秀福律師專門總結了買賣 二手房的幾個陷阱,提醒買房人注意。

陷阱1

房屋買賣前,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但產權證的真實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考 慮的。直接、有效的防範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覈實產權的真實性。

陷阱2

出賣人具有合法處分權,是保證“二手房”買賣行爲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否則可能導 致買賣合同無效,這是二手房買賣中常見的“陷阱”。要想避開這個陷阱,買房人應注意 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出賣人必須是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房屋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全體共有人 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出賣人爲已婚,買賣行爲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確認,購買二手公有住房, 應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陷阱3

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如果賣房人又將該房屋賣給他人,並且辦理了過戶手續,致使先前的買賣合同 無法履行。“預告登記”是避免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買房人要注意,必須在預告登記 後三個月內去辦理申請產權變更登記,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的,預告登記失效。

陷阱4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在買房人付款後,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買房人仍會無房可住。爲避免這一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房人應在房屋騰空,具備交付條件後 再交付房款並在付款後立即接收房屋。

陷阱5

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是因爲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 批准),可能在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購買此類房屋,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對未 來風險有充分預期,再決定是否購買。

陷阱6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後,將無法順 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如存在上述情況 ,不要購買。

陷阱7

爲賣出房屋,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資訊和承諾,但有些內容並未寫進合同中。事後,當 買房人發現問題時,有苦難言。爲避免這個“陷阱”,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 後,儘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合同裏。

陷阱8

原房主如果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會導致買房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買房 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關情況,同時把法律責任明確寫進合同當中來約束賣房人。

遼中買二手房八大注意事項 8個陷阱不得不防! 第2張

案例分析:

購房被中介忽悠?二手房4大陷阱一一拆招

近的二手房市場特別火,無論買賣還是租賃,都出現了近一年來的高峯。但是在熱鬧的市場交易中,遭遇二手房交易陷阱的客戶也有不少,其中四類情況非常多見。

門店房

兩開間縮水爲單開間——

陷阱一:不實房源

南山的韋女士打算在深圳市區開店做生意,因此過完年後她就開始留意合適的店面房源。2月份, 她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房源廣告中,有一套位於市中心海德二道的店鋪,根據廣告中的描述,該房源是“沿街旺鋪”,面積約50多平方米,層高較高,可分隔爲上下兩層,並且特別註明爲 “兩個開間”。“綜合這些條件,我覺得這套房源做店面房還蠻合適的。”韋女士說,她很快就跟這家中介公司取得聯繫。

經紀人次帶韋女士去現場看房的時候,經紀人表示房東不在深圳,手裏又沒有房子的鑰匙,因此只能在門口打量幾眼。當時韋女士發現,從門面的樑柱來看,這套房子應該是單開間的。但是經紀人解釋說,旁邊空的那套商鋪也是這位房東的,裏面是打通的,肯定是雙開間。

當韋女士提出等房東過來的時候好好再看一下房子的時候,經紀人表示現在想買這套房子的客戶很多,如果韋女士有意向買這套房子,可以先交訂金1.5萬,如果成交了充抵房款,如果不成交可以全額退還。韋女士想想自己也沒什麼損失,於是交了這筆“訂金”。過了幾天,中介通知她可以去現場看房,這次韋女士進到房子裏面,發現根本就是單開間,當她詢問經紀人的時候,經紀人表示是自己弄錯了。“單開間怎麼做生意啊?”韋女士當即決定退了這套房子,前面一直服務態度很好的經紀人這時翻臉了,怎麼都不肯退還1.5萬元的訂金。

拆招:不實房源是黑中介慣用的招數。比較常見的是拋出虛假低價房源做誘餌。對此,管用的防 範措施就是買賣雙方當面詢問,避免只聽中介方面的一面之詞。

爲免交賠付金,中介上演雙簧戲——

陷阱之二:代理

馮女士賣房子的時候,曾經有不少中介公司找上門來要求代理她的房子。其中一家中介公司開出的條件是:兩個月內以商定的價格幫馮女士賣掉這套房子,如果到時候沒有賣出去,中介方面將支付給馮女士2000元的賠付金;如果期間馮女士將房源掛到別的中介公司或者擅自賣房,則要賠付中介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當時馮女士的房子已經叫賣了很長時間,一直沒有找到買家,因此馮女士與該中 介簽訂了代理協議。

馮女士的房子一直沒有賣掉。眼看只差十來天,兩個月的期限就要到了,這時候馮女士的電話忽然多了起來。“都是一些自稱是買家的陌生電話,其中有一位表現得特別想買我這套房子。 ”馮女士回憶說,那位女客戶對馮女士說,自己很喜歡這套房子,只要價格便宜一點就準備下單 。馮女士告訴這位客戶自己的房子已經委託給中介公司代理了,如果她真的想買,可以到該中介一起談。不過那位客戶不同意,堅持要跟馮女士私下裏交易,並且急着要籤意向書。

“我真的差點心動了,難得有這麼誠心的客戶。”馮女士說,當時家裏人提醒這很可能是中介唱的一出雙簧戲,因此她對這位客戶表示要再考慮考慮。“結果,在兩個月限期的幾天,這位客戶每天都會打好幾個電話過來,表示要下單籤意向書。有一次還揚言如果我不賣給她,這套房子肯定賣不出去。”馮女士說,果然不出所料,等到房子委託到期,中介不得不支付賠付金後,那位客戶再也沒打來電話。

拆招:以前爲了營造房子熱賣的假象,一些中介公司會叫上很多“房託”一起去賣房現 場託市;而現在冒出來僞裝買主的“托兒”。對此賣家除了要想想來龍去脈,還得練就火眼金睛。

 新房辦證,加急要多交2000元——

陷阱之三:亂收費

小張買的新房子去年年底的時候終於交付了,近開發商委託了一家中介公司辦理業主們的房產證 。中介公司的人員告訴小張,辦證的單子已經在2月23日遞交到房管部門了,“不過辦證速度很 慢,一般要三個月時間。”這讓小張心裏很着急。因爲爲了資金週轉,他在樓盤交付後沒幾天就 把房子掛出去賣,並且已經跟一位買家談好了相關賣房事宜,只等房產證辦出來就正式過戶。而買家急着要裝修住進去做婚房,也希望小張能早點把房產證辦出來。小張打電話給中介公司,詢問能否儘快辦出房產證,中介經紀人表示,可以辦理加急,但是要另外收費:“如果想下個月就 辦出來,要收加急費1600元;如果想下個星期就辦出來,收加急費2000元。”

記者詢問一些品牌中介公司和相關部門後得知,辦證根本不需要三個月的時間。根據深圳市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通常辦證的承諾期限爲自受理單開具之日起11個工作日內即可領證 。

拆招:中介亂收費,以前投訴多的是意向金和訂金。而現在冒出了辦證加急費。據悉,新房辦證 的時候,如果業主爲一次性付款的,可以自己去房管部門辦證,目前基本可以做到立等可取;如果業 主爲按揭貸款,一般由貸款銀行委託中介公司統一辦理業主們的房產證。一位中介業內人士表示,一 般情況下,兩個星期時間都夠了。

 搬進新租的房子,才發現是拆遷房——

陷阱之四:隱瞞房屋真實情況

Y先生很鬱悶,高高興興地搬進剛剛租下來的房子,卻發現房子已列入拆遷。

今年1月份的時候,Y先生跟一家中介公司簽了租房合同,搬到白石洲的一套房子裏。但是隨後他 發現小區門口已張貼了政府拆遷公告,公告上規定Y先生所租的這套房子自公告之日後不得進行租賃行爲,並限定了搬遷期限。公告表示,根據《深圳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自拆遷範圍公佈之日起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 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新建、擴建、改建、裝修; (2) 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 租賃房屋。

這意味着Y先生必須在2月底之前搬離新租的這套房子。讓Y先生氣憤的是,之前中介公司根本就沒 有告訴過他這套房子是拆遷房。

拆招:出現出租拆遷房的事情,有些是中介公司對房子的具體情況瞭解得不夠到位;有些則是中介公司明 知道是拆遷房,但是爲了多做幾筆生意而故意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消費者碰到租賃或買賣老舊房的時 候,應該多去小區現場看看,留意小區裏的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