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傢俱變面板加貼皮 買家無奈求助工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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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月份是傳統的裝修旺季,傢俱也相應得到了熱銷,在綠色環保消費理念引導下,實木傢俱市場更是升溫。可買來的傢俱是否真“實木”?全實木、實木、實木貼面材質如何區分?這些問題一時成爲了市民的討論的焦點。

實木傢俱變面板加貼皮 買家無奈求助工商部門

實木傢俱變面板加貼皮 買家無奈求助工商部門

實木沙發卻是面板+貼皮

今年6月底,富陽市民孫先生經過迎賓北路的一家傢俱店,正巧看到該店搞優惠促銷活動。孫先生考慮到自己幾年前在這家店買過一套沙發,質量還不錯,就走進店裏轉轉。在店員的介紹下,孫先生看中了茶几、沙發,配上躺椅各一張,優惠價一共是13000元。孫先生爽快地簽訂了《傢俱訂貨單》,當場支付定金6500元,並約定年底送貨。

7月下旬,孫先生把家中的舊沙發送了人,遂要求商家提前交貨。幾天後,傢俱店派人送貨上門並安裝。安裝過程中,孫先生卻驚訝地發現沙發木頭面板是貼皮的,並非商家之前介紹的胡桃木實木。

店家廠家相互推諉,求助工商部門

發現這一情況後,孫先生連忙聯繫傢俱店,可傢俱店則表示送過來的傢俱與訂單上的品牌型號一致,沒有問題。孫先生又打電話到廠家,誰知廠家說,他們這個型號本就不是全實木的傢俱,要是全實木的核桃木沙發,也不可能那麼便宜。孫先生十分不解,既然廠家說這個型號不可能是全實木,怎麼當初在店裏聽到的介紹又說是實木沙發呢?

協商未果,孫先生遂向工商部門求助。在富陽工商12315中心的調解室裏,雙方就孫先生家中那套沙發的材質各執一詞:孫先生一再強調當時商家介紹該套傢俱是胡桃木全實木,所以他纔會決定購買。商家則表示,當時爲孫先生介紹時就說明了是胡桃木材質是實木框架,而非全實木。

工商人員要求雙方提供證據,但在當時雙方簽訂的《傢俱訂貨單》上只寫了產品型號,並沒有具體標明是全實木還是實木框架。經過工商人員耐心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商家表示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他們會贈送一些禮品表示歉意,如果消費者不退貨則在優惠價基礎上再給予一定折扣;孫先生表示沙發既然已經送來了,退貨太麻煩,選擇了後者的處理方式。

30%以上實木,就叫“實木傢俱”

類似這樣的糾紛,工商部門已處理多起。消費者往往說購買前店家宣傳的是實木傢俱,買回家後發現卻是實木框架或者實木貼皮。是消費者聽介紹時對商家口頭表述的內容有所誤解?還是商家偷換實木傢俱概念,誤導消費者?

不同的人對於實木傢俱有着各自的理解。大多數消費理解爲:實木傢俱是用實木一次加工的傢俱。而商家表示,按照行業內“規矩”,只要實木材料超過30%就可以稱爲“實木傢俱”。據悉,市場上不少商家正是打着這些“實木傢俱”概念的擦邊球。

據瞭解,目前我國現行的實木傢俱標準採用的是2008版《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該標準從2009年5月開始實行。根據該標準規定,實木傢俱是以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爲基材製作的、表面經塗飾處理的傢俱;或在此類基材上採用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貼面後,再進行處理的傢俱。換言之,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