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積金與社保聯網排查 青島公積金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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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維護職工權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8月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百日會戰”活動,透過與社保數據聯網,全面排查本市已繳納社保的但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以及欠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違規行爲。

青島公積金與社保聯網排查 青島公積金政策解讀

公積金與社保聯網排查 欠繳少繳單位將被整治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應盡的責任,更是廣大職工應該享有的權利。目前仍然有部分單位,無視的法律法規,以種種理由不繳或少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使這部分職工無法享受住房公積金帶來的實惠,損害了職工正當合法的權益。爲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充分利用社保數據,全面摸清本市已繳納社保的單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情況、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是否存在未全員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情況,大力整治和糾正單位欠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違規行爲。此次主要透過單位自查、電話催辦、上門宣傳、媒體曝光、行政執法等多種方式督促單位糾正違規行爲,對欠繳住房公積金半年以內的和未按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單位進行覈查,查處和整治一批人員多、影響大、拒不改正的單位。職工如遭遇被單位欠繳或少繳公積金的情況,可撥打熱線12329進行舉報。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在本市範圍內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按規定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二、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帳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商品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其中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爲2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爲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爲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帳戶餘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終覈定額度爲準。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值,以1萬元爲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貸款額度可合併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爲: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爲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爲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帳戶正常繳存餘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帳戶正常繳存餘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帳戶餘額設定5000元的起點數,帳戶餘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帳戶正常繳存餘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帳戶餘額設定1萬元的起點數,帳戶餘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帳戶正常繳存餘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爲準,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餘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齡的,房齡增加以5年爲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貸款額度

青島公積金與社保聯網排查 青島公積金政策解讀 第2張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60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35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額度的60%,即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36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21萬元。

 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以年爲單位,根據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金額、還貸能力及其他相關條件並參照借款申請人的意願由公積金中心綜合確定,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高於抵押房產剩餘土地使用年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長爲30年(二手房房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

(二)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匹配關係,參見下表:

青島公積金與社保聯網排查 青島公積金政策解讀 第3張

五、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法定利率執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